济南市科协关于开展学会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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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济南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市科协研究制定了《济南市科协关于学会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济南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试点单位确定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由改革意愿强烈的学会自我申报,市科协进行审核,择优遴选10个适合学会参与。

三、改革试点内容

详见《济南市科协关于学会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申报开展试点工作的学会,可以选择《意见》规定的加强学会党的建设、改革学会治理结构、改革学会治理方式、改革学会办事机构、改革会员发展和服务方式等内容中的3项以上内容申报开展改革试点。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学会于2018年4月30日前,提出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申请,并提交学会改革具体方案。

  人:朱鹏程     联系方式:82746007                         

附件1、济南市科协关于学会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2、济南市科协项目申报书

附件2-市科协项目申报书.doc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4月2日

济南市科协关于学会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科协系统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济南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改革,促进市级学会向现代科技社团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学会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改革要求,坚持把学会改革作为科协系统改革的重中之重,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为导向,以深化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为主线,以增强学会学术建设能力、基础保障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学会办会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学会主体地位,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加强市级学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市级学会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学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市委确定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与各方面改革进度协调一致,改革市级学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增强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特色。

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会治理体系不完善、凝聚力不够、活力不强、组织松散等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和关键点,全面推进学会治理结构、会员结构、办事机构、管理方式等改革,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市级学会整体发展水平。

4.坚持试点先行。建立科学的学会运营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学会类型和现状开展试点,因会制宜。

(三)主要目标。2018年,首批试点10个市级学会。到2020年,学会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以创新和服务能力为核心的学术建设、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以奖优罚劣为核心的团体会员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学会会员占全市科技工作者比例明显提高。学会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显著增强,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明显改善,在引领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助力创新发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会在科技界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明显提高。

二、加强学会党的建设

(一)健全学会党建工作制度。要在学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层面普遍建立“兼合式”党支部。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制度,以学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为重点,发挥学会党组织政治核心、思想引领、组织保障作用。

(二)创新机制保障。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的有效渠道和方式。鼓励试点学会实施党务岗位补贴制度,多种手段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实施党建强会计划,确保学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改革学会治理结构

(一)规范学会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设置。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济南市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为依据,建立健全学会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试点设立监事岗位和监事机构,设立规模适中的理事会和监事会,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关系。

(二)规范分支机构设置。学会要按照学科行业发展设立科学合理的分支机构,制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分支机构进行清理和调整,打造创新发展、充满活力的分支机构。

(三)探索学会联合体建设。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学会协同创新联盟,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引导开展会员互认、平台共建,发挥集成优势,开展综合性学术交流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形成工作合力。

四、改革学会治理方式

(一)推动领导机构依法依章程履职。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科协章程》,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履职。

(二)扩大领导人员代表性和覆盖面。代表大会代表应以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为主,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为基层和一线科技工作者,提高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学会领导机构中任职的比例。

(三)完善会议制度。要制定实施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秘书长工作会等各级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做到各项会议制度健全,会议过程有记录,会议结果有纪要,会议决议有落实;定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指导学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学会重大事项、重要大事、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年中进度检查、年终工作总结等工作推进制度。

(四)试点挂靠(支持)制度改革。适应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进一步理清学会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挂靠(支持)单位的权责关系。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不变前提下,开展无挂靠(支持)改革试点,逐步实现政社分开。

五、改革学会办事机构

(一)推进学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健全人事、财务、档案、监督、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制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学会依法依章办事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学会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和秘书长职业化,建立切实可行的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和人事管理制度,推进秘书班子职业化、年轻化,做到办公有场所、办事机构有专职人员,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

(三)强化学会兼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有关规定,从严规范在职及退(离)休党政干部在学会兼职。制定学会兼职人员行为准则,明确兼职人员责任和义务,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做到兼职人员权责明、任务清。

六、改革会员发展和服务方式

(一)优化会员结构。要突出个人会员的主体地位,以发展个人会员为重点,吸纳单位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学会。探索设立资深会员、赞助会员、学生会员等,建立多元结构的会员制度。大力发展青年科技工作者和大学生为个人会员,增加学会个人会员数量,扩大会员覆盖面和代表性。要制定会员发展计划和目标,原则上个人会员数量少于200的学会在个人会员总数上每年应增加10%以上。

(二)强化学会的会员服务意识。要制定学会会员分类服务管理办法、会员服务标准和联系服务制度。健全个人会员入会申请审批制度、注册制度和会费收缴制度,制定会员行为规范,严肃会员纪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市科协成立学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学会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制定。市科协学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改革任务。各市级学会的改革在学会理事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营造环境。市科协加强与民政、财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争取支持学会改革的配套政策,多途径扩大学会活动空间。试点学会要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挂靠(支撑)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学会改革的政策环境。

(三)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及时把握改革进展,总结经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培养和发展典型,表彰奖励改革成效突出的学会,引领示范带动学会改革发展。

(四)扶优扶强,优胜劣汰。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激励扶持优秀学会,对活动不正常、运行能力弱、社会认可度低的学会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撤销团体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