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路学会入会须知济南公路学会入会须知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公路交通工作者; 2、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交通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三年以上或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上述工作五年以上者; 3、对公路交通科学技术有创造发明的企业家、革新能手、劳动模范; 4、热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工作,有经验、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 5、从事交通工作多年,自学成才,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者。 (三)单位会员:凡与学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生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或理事单位按会员条件进行初审,同意后报本会秘书处审核批准,成为本会会员。 (二)单位会员由单位提出申请,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同意后,颁发单位会员证,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权、批评和建议权; 3、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交流、考察、咨询、评审、培训等活动,优先取得本会印刷的书刊、文献等技术资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本会刊物或组织出版的科技文献汇编上发表论文,并享受优惠; 4、有权获得本会的表彰、奖励; 5、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权。 (二)单位会员的权利 1、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2、免费获得本会主办的通讯信息类刊物;会员可在同等优先的原则下,在本会主办的刊物和会议上发表论文; 3、有权获得本会的表彰、奖励; 4、自愿入会和自由退会权。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开展的各类学术、技术活动;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单位会员要协助本会开展相关学术、技术活动,动员和支持会员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和撰写论文。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积极组织和撰写学术论文,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连续两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和长期不履行义务者,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触犯刑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即自动被取消。 第二章 会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第一条 独立法人的会员单位年缴纳会费5000 元,常务理事单位年缴纳会费8000 元; 第二条 学会会员(个人)年缴纳会费30元; 第三条 会费按年度缴纳; 第四条 每年的六月底为缴纳会费的最后时限; 第五条 会费缴纳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 第六条 会员如在两年内不按时缴纳会费,将视为自动退出学会,在学会出版印刷的学术刊物上不再免费发表文章,不再享受会员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