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不看座位看大小,你觉得靠谱么?

栏目:学会科普 发布时间: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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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客车行驶高速公路都是按核定座位数量确定车型并收取通行费。但是,近年来,这种判别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引发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以车辆外观物理尺寸来确定客车通行费费率,或许能成为一种更简便可行的方法。

 一直以来,客车行驶高速公路都是按核定座位数量确定车型并收取通行费。但是,近年来,这种判别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引发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以车辆外观物理尺寸来确定客车通行费费率,或许能成为一种更简便可行的方法。

截至2015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达16.44万公里。同时,以私家车为主的乘用车逐渐成为市场消费的主力,根据公安部的统计,2015年,我国汽车驾驶人数已超过3.72亿,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私家车已达到1.24亿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汽车市场的不断变革,客车大小与车辆座位数的相关程度越来越低,按核定座位数确定车型并收取通行费显得越来越不合理,实际操作起来也越发困难。如果换个角度,以车辆外观物理尺寸来确定客车通行费费率,或许能更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分型来定价,曾经很好用

收费公路按车型收费初期,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计委联合审定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数分型收费,这一做法也沿用至今。

目前,全国各省份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并不完全相同,通常是按座位数判定车型:7座以下(含7座)为一类车;8座至19座(含19座)为二类车;20座至39座为三类车;40座以上为四类车。车型每上升一类,费率会比基准费率上升50%左右。

按照这种分型标准,收费管理部门只需对收费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学习车型分类目录,让收费人员记清车型分类目录手册,即可准确地对往来客运车辆进行通行费征收。客观地说,这种方法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确实能有效提高通行费征收效率,为收费工作提供了方便,简单高效,切实可行。

新车爱变形,渐渐看不懂

然而,随着国家对公路养路费进行“费改税”,国家部委对《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的编写工作也逐渐滞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汽车市场的不断变革,改型车、改装车、特种用途客车等车型层出不穷,通过核定座位数来分型收费操作难度越来越大,不合理性也逐渐凸显。

座多车身小,车长座位少

当下,各类车型较前些年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客车车辆大小与座位数不相关的情况越来越多。目前,汽车厂家多采用家族式脸谱设计,此类情况的增加直接导致车型分类从外观上难以分辨。车型判别的准确性,完全取决于收费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且极容易引发争议。

部分微型8座面包车比普通5座车的尺寸更小,如长安之星2013款1.2 L新长安之星标准型,车辆尺寸为3980×1620×1890毫米,座位数为8座,但长度小于一般家用轿车。

此外,部分7座以下客车的长度已经超过了目前多数二类客车的长度,如较常见的宝马7系2016款为4门5座三厢车,车辆外观尺寸达到5250×1902×1498毫米。

座位数较少但车身较大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在一些特种运输客车如卧铺客车、房车、多用途车和各种加长轿车等车型中,这一类情况较为常见。

车型大小一样但座位数相差较大的情况也很多,如经典全顺轻客的车体尺寸为5418×1974×2200毫米,分别有4座、6座、10座、15座等配置,生产厂家只会在用途上标注为标准型、豪华型、功能型、物流型,但车辆外观及尺寸完全一致,这直接导致收费人员在收费现场判型困难。

大车换小标,逃费耍花招

随着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的普及,车型分类也成为ETC办理过程中的一道难题。ETC客服部门通常会要求车主按行驶证座位数核定车型,但部分车主为逃缴通行费,会采用大车小标、假行驶证等方法去办理低车型的OBU。

 

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实际车型为8座,利用假行驶证办理了一型客车苏通卡,在一次充值时被苏通卡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此车为二型客车,当即追缴了该车多年来行驶江苏路网偷逃的通行费1000多元。然而,工作人员通过路径查询平台检索发现,此后该车上下高速时不再从ETC车道通过,而改走人工收费车道交费,利用人工判型的误差,继续偷逃通行费。

误判难避免,误差渐积累

显而易见,近年来人工收费判型的操作难度越来越大。即使加大对通行费征收人员误判车型的考核力度,增强大数据平台的分析能力,加大征收现场核查车辆行驶证的力度,也并不能完全避免对易混车型的误判。而且易混车辆稽查平台检索应用的数据完全依靠收费站出入口车牌识别设备的准确性,如果出入口有一端对车牌的识别发生错误,则该条车型比对数据就无法进行比对和匹配。此类误差会逐渐积累,收费站对易混车型误判的实际次数绝对要多于易混车辆稽查平台检索出的结果。

  2016年8月,江苏省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加大了全省高速公路易混车型稽查和考核力度,连霍高速(G30)新沂收费站出口人工收费车道核查率超过90%。通过易混车辆稽查平台检索,8月MTC出口共有24辆客车被判错车型,9月有17辆,10月有20辆,11月有12辆,12月有13辆。

排队太心焦,纠纷真不少

此外,核查易混车型车辆行驶证的方式客观上增加了单车收费时间,收费操作时间由平均16秒左右增加到了40~60秒,是原来的3倍左右。若司乘人员不配合,则对单车的核查时间将会更长。车辆排队交费时间延长很容易引起司乘人员的反感,收费广场压车情况也会明显增加,不仅与保障车辆快速通行的宗旨背道而驰,影响了通行效率,还大大加重了收费人员的工作负担,容易引发责任性投诉,甚至发生暴力事件。

2016年4月,贵州省贵阳西收费站出口车道驶入一辆奔驰商务车,收费员因无法甄别该车为7座还是8座,便请司机出示行驶证进行核查。面对收费员的询问,司机不仅拒绝出示行驶证,情绪还越来越激动,并对收费站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和殴打。

干脆看大小,收费更公平

自收费公路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起,就确立了按车辆大小征收通行费的理念,体现“多占多收费,少占少收费”的原则。但客车座位数仅反映了车辆载客的能力,却忽略了客车车辆大小的另一重要指标——物理尺寸,如车长、车宽、车高等。通过近年来收费工作实际情况来看,以载客数核定车辆类别已不能完全适应收费公路发展面临的新型实际需求。

根据道路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可将车辆分为货车和客车。载重货车对路面、桥梁损坏程度的影响较大,促使道路维护成本呈线性增长,对货车采取计重收费的方式征收通行费,以货车车辆总质量为基础参数,比较准确地反映了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对道路损耗的经济补偿,克服了同类车识别不准和同型车中重车、空车一样收费导致的不合理负担,不失为一种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而客车对道路的使用则与路面利用率更为相关,特别是节假日车辆增多导致道路拥堵时,路面利用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就客车路面占用和通行效率而言,毫无疑问,越长、越宽的车辆占用的道路面积越大,而相比之下,客车内部座位数量与通行效率的相关性就较弱,因此,如能根据客车外观物理尺寸来收费应该更公平合理。

在按客车外观物理尺寸收费时,车长与通行效率相关性最高,应该作为主要划分依据;车高对通行同样有影响,尤其在拥堵区域和变道行驶时,对后方车辆干扰大,要求相邻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更大,因此可作为辅助划分依据,如以2.2米为界,分为平客和高客两类;目前,各类客车在宽度上差别不大,可暂不考虑。

优势很明显,技术可执行

省时又省事,发展有前景

综合来看,按客车外观物理尺寸收费具有以下优点:

可以实现客车全自动准确判型,有效解决客车易混车型判别难的问题,分型合理,使“大车小标”失去意义;

有助于通行费征收作业实现机械化,便于自助交费,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单车通行时间,从而节省因人工核查造成的排队等待时间,并可以有效防止通行费的流失;

能够提高政策对未来车辆车型变化的适用性,有效解决旅游经济时代房车、超豪华长轴距轿车等异型车的计价问题。

技术很成熟,操作快准精

与此同时,随着计算机及光、电自动化检测技术的发展,对动态物体的外观物理尺寸的测量技术已日趋成熟。目前已经有技术可快速、准确地对车辆外观物理尺寸进行测量,相对误差不到1%,耗时低于3秒。

此外,手持式激光测距仪等便携设备也可为现场测量提供便利。如激光红外线测量仪电子尺,采用勾股定理测量法,此类设备支持数字显示和测量数据存储,可由现场工作人员快速测量车长,以此作为固定式测量设备的补充手段。

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公路收费的方式已经由人工收费、半自动收费发展到如今的ETC全自动收费,但仍然尚未摆脱对客车核定座位数的判别限制。以车辆外观物理尺寸与车辆总质量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收费公路通行费费率标准,多拉多收费、多占多收费,不仅可以充分实现车辆对道路资源占用的经济补偿,也可以有效规范道路运输市场,遏制违法运输。

 

(摘自《中国高速公路》杂志2017年第5期,文/周凤文 袁茂林。本文为节选,欢迎订阅杂志看更多内容!)